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朝阳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7-03字号:||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朝阳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工委、基层党委(党组),区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2020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99 周年,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发〔2017〕20 号)和《北京市党内表彰实施办法》(京发〔2018〕33 号)有关要求,区委决定在全区开展评选表彰朝阳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的工作。为组织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朝阳区表彰名额:朝阳区优秀共产党员 100 名,朝阳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100 名,朝阳区先进党组织 100 个。
朝阳区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朝阳区的正式党员,重点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
朝阳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朝阳区各党组织负责人或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且从事专(兼)职工作三年以上,重点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
朝阳区先进党组织的评选范围:组织关系隶属于区委的各党(工)委、党总支或党支部,重点向基层党组织倾斜。推荐朝阳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推荐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从严掌握,局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 10%。

二、评选条件
表彰对象应为 2016 年以来,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应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创卫等全区中心工作,聚焦国庆 70 周年服务保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点工作进行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1)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牢记“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中业绩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1)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牢记“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1)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牢记“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步骤
评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评选工作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启动(6 月下旬)
区委组织部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要求,起草表彰工作方案,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在全区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二)推荐(7 月 1 日至 7 月 10 日)
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按照评选表彰名额、范围和条件,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逐级提出初审推荐对象。区委各主管工委要依据本系统基层党组织推荐意见和基层群众的认可程度,提出本系统初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并将《朝阳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初审表》《朝阳区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初审表》和《朝阳区先进党组织推荐初审表》报送至区委组织部(详见附件 2、3、4)。
(三)考察和审核(7 月 11 日至 7 月 19 日)
1. 考察。区委组织部对初步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反馈至区委各主管工委。区委各主管工委根据反馈的拟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应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查看党员档案,根据需要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注意听取党员居住地、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有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要及时了解情况,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予以推荐。区委各主管工委向区委组织部提出经考察合格的正式推荐对象,报送推荐考察情况报告及有关材料(详见附件 5、6、7、8、9、10)。
2.审核。区委组织部对各主管工委报送的正式推荐对象从严把关,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廉洁自律、事迹表现、首都特色、结构分布、实际影响等因素,进行全面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形成建议名单,提交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和相关区领导审议。
(四)公示(7 月 20 日至 7 月 24 日)
将审议通过的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区委组织部综合各方面意见,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
(五)决定(7 月下旬)
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以区委名义采取适当方式,对区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进行命名表彰。

四、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活动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区委各主管工委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开展。
1.精心组织。区委各主管工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好本系统评选表彰活动,要把区委评选表彰活动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调动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把握评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突出工作业绩。要把握典型性、代表性和群众认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突出地区和行业特点,注意覆盖面和行业分布。
2.严格把关。在基层推荐过程中,各基层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对提出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区委各主管工委要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察,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事迹突出。
3.注重结合。各单位要注重把评选表彰工作与纪念建党 99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结合起来,与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昂的进取精神和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朝阳当好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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